沅江龙潭沟风电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要求,沅江龙潭沟风电场工程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该项目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沅江龙潭沟风电场工程位于沅江市漉湖芦苇场南大北堤外洲龙潭沟内,风电场拟安装19台单机容量为2.65MW的EN141-2650型风力发电机组(其中一台限发2.3MW),装机容量为50MW。该风场位于漉湖风电场、柴下洲风电场南部。
本项目依托已建华顺漉湖风电场110kV升压站,位于原漉湖芦苇场渔业三队队部看护台上,距离场址区约1.5km。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沅江丰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13507373518
三、承担环评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名称:湖南太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香樟路819号万坤图商业广场第一幢14层3-1415号
联系人:欧工15574828147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普通邮件的方式以及直接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沅江丰昇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